惠州中院关于对刘城彬等282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裁定结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4 |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浏览数:17248 次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省惠州监狱提请罪犯刘城彬等282人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假释裁定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请邮寄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庭邮箱(hzzysjt@huizhou.gov.cn)。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惠州中院关于对刘城彬等282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裁定结果情况公示表

 

 


惠州中院关于对刘城彬等282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裁定结果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