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对刘德君等243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裁前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4 |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浏览数:15882 次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现将广东省惠州监狱向本院提请的刘德君等243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为五日(时间从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书面提出并投入人民法院意见反馈箱内,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我庭邮箱(hzzysjt@huizhou.gov.cn)。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
附:惠州中院对罪犯刘德君等243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裁前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