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3-02 |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浏览数:9890 次
2月27日,惠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惠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可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2023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推动实现惠州法院整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年工作主题,以“跻身全省前列、服务一流城市”为全年工作目标,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提质增效、规范管理、立心铸魂”三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推动惠州法院整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水平为惠州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重心,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安全风险,有效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问题、打击违法犯罪,持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职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周期监督管理,以规范管理推动规范用权,持续推进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稳步提升。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衡量标准,紧盯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持续提升司法惠民成效。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工作机制等改革工作,加大高质量智慧法院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建设专业化队伍,加大关心关爱力度,持续强化队伍素质能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三项活动”结合起来,将司法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中,努力构建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反腐。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如何推动实现惠州法院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分组讨论,进行了交流探讨,结合实际工作,对破解惠州法院发展难题、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惠州法院高质量发展提出务实举措。
惠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健雄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凯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惠州中院院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部门正副职、全体员额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重心,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安全风险,有效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问题、打击违法犯罪,持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职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周期监督管理,以规范管理推动规范用权,持续推进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稳步提升。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衡量标准,紧盯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持续提升司法惠民成效。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工作机制等改革工作,加大高质量智慧法院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建设专业化队伍,加大关心关爱力度,持续强化队伍素质能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三项活动”结合起来,将司法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中,努力构建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反腐。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如何推动实现惠州法院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分组讨论,进行了交流探讨,结合实际工作,对破解惠州法院发展难题、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惠州法院高质量发展提出务实举措。
惠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健雄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凯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惠州中院院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部门正副职、全体员额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