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法院“零接触”发放执行款

发布时间:2020-08-27 |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浏览数:41302 次

去年,在龙门工作多年的江西人邓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八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最终,根据劳动仲裁裁决,邓某所在公司需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34万余元给邓某。然而该公司一直未将该笔赔偿金支付给邓某。近日,邓某向龙门县人民法院(下称龙门县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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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我院执行法官陈法官实施网上执行,对涉案标的款予以冻结并扣划,同时致电被执行人,向其释法说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陈法官致电申请执行人邓某,向其说明相关情况。电话中,得知邓某已回到江西老家,并有伤残在身,需要后续治疗,希望尽快领取执行款。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以及当事人的身体状况,陈法官跟邓某电话沟通后,添加了邓某的微信,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确认他的身份与账户信息,并告知他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将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发放执行款,叮嘱他在收到执行款后应及时将相关纸质材料寄回龙门法院。

2020年2月21日,陈法官收到了邓某寄来的收款确认书、结案申请书。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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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申请人邓某来电向陈法官道谢。“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想不到法院能够这么快帮我追回赔偿金。谢谢法官们尽心尽力地帮我,我一次都没去过法院,就领到了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