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执行扣押车辆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8-27 |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浏览数:41278 次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执行局组织行动组,跨省前往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强制执行,成功将执行车辆安全扣押至法院。“很高兴能扣到车,这次收回欠款大有希望了。(法院干警)来回奔波了一千多公里,辛苦了!”申请执行人练先生说。

该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年7月6日,被执行人黄某向练先生借款2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后,黄某却不偿还本金及利息,练先生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9年2月28日,仲裁庭裁决黄某向练先生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相应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裁判文书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练先生向惠州中院申请执行。

承办人徐法官接案后,随即开展财产查控,由于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时无法推进。徐法官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如发现可执行财产立即向法院反馈,法院将依法推进本案执行。

今年7月底,徐法官接到练先生电话,发现被执行人车辆经常出现在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徐法官向局领导汇报后,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做好准备工作。因为是疫情期间且属于异地执行,惠州中院经向上级报告备案后联系当地法院予以协助。在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后,徐法官带领行动组于傍晚6点出发,连夜赶赴600多公里外的目的地。

640.webp.jpg

次日中午,在当地法院、派出所7名干警的协助下,行动组找到了执行车辆。就在准备采取行动之际,车辆突然启动了,一男子正准备驾车离开。行动组立即冲上前去,成功阻止了该名男子。原来,该男子自称与此案被执行人存在债权纠纷,被执行人将车辆交由其使用。

640.webp (1).jpg

徐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院正在强制执行,如妨碍法院执行,将承担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其与被执行人的纠纷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经法官释法说理后,该男子配合法院扣押车辆工作,清理车上的个人物品,交还车辆。目前,执行车辆被安全扣押至惠州中院,正依法启动司法拍卖。